标的名称:攸县酒埠江镇居委会一栋商住物业
项目编号:GY430246
挂牌价格:16.2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挂牌期满日期: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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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标的详情
项目名称 | 攸县酒埠江镇居委会一栋商住物业 | 项目编号 | GY43024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6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标的位置 |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酒埠江镇居委会 | ||||
基本属性 | |||||
房屋建筑面积 | 276㎡ | 套内建筑面积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71.89㎡ | 使用期限 | 2049年2月13日 | ||
权利性质 | 商业用地 | 用途 | 商住 | ||
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楼层 | 1-4层 | ||
房屋现状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西 | |||
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距离攸县第三中学约 300 米,位于酒埠江镇主干道建设路与工业路交汇处,商业繁华度较好;2、有地面停车场,绿化条件较好;3、周边有银行、超市、宾馆、攸县第三中学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较齐全 | ||||
其他情况 | 房产证号:攸房权证攸字第 00023816号、土地证号:湘国用(2009) 第304号 | ||||
转让底价 | 1626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
特别告知 | 该标的原总层数为一栋4 层的混合结构房屋,建于1985年,经鉴定为D级危房,为保证安全,该房屋第三层部分已拆除,房屋部分门窗已拆除,部分梁板已垮塌。因与周边房屋相邻共墙,竞买人竞得后需要自行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因房屋质量等各方面原因追索转让方及交易平台、拍卖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否则视同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及交易平台、拍卖公司将保留对受让方的追索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购房资格等)。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请在公告期内缴纳保证金4万元,缴款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户:810000052290688888开户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鑫泰支行。成功竞买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3、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价款、挂牌服务费和交易佣金,交易价款(以最终成交价为准);挂牌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和交易价款汇至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佣金(成交价的2.4%)汇至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583357347127。 4、联合利国文交所在收到挂牌服务费和交易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转让方收款账户。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及有关权证等资料的移交。转让方有义务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转、过户、变更等手续,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依法各自承担。 5、标的交付之前如有欠缴欠付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由产权方承担,标的交付之后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该标的原总层数为一栋4 层的混合结构房屋,建于1985年,经鉴定为D级危房,为保证安全,该房屋第三层部分已拆除,房屋部分门窗已拆除,部分梁板已垮塌。因与周边房屋相邻共墙,竞买人竞得后需要自行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因房屋质量等各方面原因追索转让方及交易平台、拍卖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否则视同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及交易平台、拍卖公司将保留对受让方的追索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7、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
竞价须知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755167528 看房需提前一天预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报名 |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请在公告期内缴纳保证金4万元,缴款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户:810000052290688888开户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鑫泰支行。成功竞买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 |||||
竞价安排 |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公告期内 | 延时竞价周期 | 60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标的咨询 | 米女士 15874849142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新湖南大厦24楼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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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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