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受委托公开挂牌处置衡阳市衡南县车江镇荷池路一栋四层商住房地产,挂牌价格人民币101.79万元。
一、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该房地产座落:衡阳市衡南县车江镇荷池路一栋四层商住物业,建筑面积771.1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字第18001071号;土地证号码:南国用(2009)第08026号,土地终止日期:2052年1月31日,地类用途: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50.8㎡。
处置标的位于为1-4层,总层数为4层,层高约35米,处置标的登记用途为商住用地,目前空置。装修情况为:外墙贴马赛克,地面部分为地砖,部分为水泥地面,内墙刷白,天花刷白,安装有卷闸门、玻璃门、铝合金窗等。评估对象水、电、卫、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建筑物维护使用情况一般,成新率约六成新。有租赁,原承租方按要求报名后,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二、 报名须知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在报价网址:http://bj.hbcpre.com/hall/?seid=172172518227011036
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个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整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账户。户名: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户:810000052290688888开户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鑫泰支行,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及报价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6日(9:00-17:00)
报名联系人: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米女士15874849142
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李先生 13755167528
三、 交易条件
1、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合利国文交所在《网络报价单》上签字,并将交易价款、交易佣金及平台服务费(总计为成交价款的4%)一次性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网络报价单》、《资产交易合同》等)以及支付足额交易价款,自受让方应当履行上述义务之日起逾期15 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4、转让方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成交后,实际办理权证面积以国土、房管政府职能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6、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原有租赁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在成交价外,对原租赁户装修和自建部分补偿2万元给租赁户。
9、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四、 特别提醒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在公告期内原承租方向联合利国文交所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就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最终报价当场表态行使优先购买权。
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