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湖南省新华书店湖南图书城一楼部分场地出租公告
2024-07-17 00:00
【摘要】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所公开挂牌出租湖南省新华书店湖南图书城一楼部分场地,出租面积97㎡,租赁期限为10年,资产使用用途要求为经营咖啡吧或其他与书店主营业务产生协同效应和引流效应的商业业态挂牌价格人民币85.91元/㎡/月

二、报名须知

1、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经营资质真实有效,证照齐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3年未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按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咨询及现场实勘时间:2024717-20247239:00-17:00)

报名联系人:米女士15874849142

现场实勘联系人:谢君13787288248

2、挂牌期满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与出租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办理入驻手续;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法择优确定承租方。采用综合评议法时,租金缴纳方式分为按期缴纳租金和收益分成方式缴纳租金。承租方无论采用哪种租金缴纳方式,其相对应折算的租金不得低于挂牌价85.91元/㎡/月。

3、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凭《国有资产交易事项通知书》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三、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相关费用的负担: 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3、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包括再次装修)前,应按照出租方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提供该房屋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出租方审查,在获得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出租方批准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71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