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潇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拟对其所持嘉禾县潇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51%的国有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信息预披露。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8年0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吴拥军,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和谐路嘉滨湖文化商业公园3#栋二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金开展文化产业投资、影视项目的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文化产业园区的开发与建设;市场推广宣传;艺人演出经纪;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创意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规划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会展会务服务;包装服务;咖啡馆服务;西餐服务;物业管理;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音响设备家电零售服务;机电设备租赁与售后服务;舞台表演道具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包装装潢、多媒体的设计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机电设备的安装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文化用品、咖啡、多媒体系统的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灯光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房屋信息咨询及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1. 湖南潇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51%
2. 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40%
3. 嘉禾县锦浤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9%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四、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0月28日,经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湘远扬审字【2020】第3914号)和截止审计基准日2020年10月28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230.98万元,负债总额5万元,所有者权益225.98万元。
五、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预披露期间可履行报名和保证金缴纳手续。公告期满符合转让条件后,将委托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
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