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东方索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3日,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西侧(HHHD假日公寓)C栋1单元901房;注册资本:33,333万元整(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艺术品投资;文化交流,会展、演艺、餐饮、娱乐服务,酒店投资与管理;影像及冲印;旅游商品销售及服务。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的股权;
贝利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2%的股权;
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9%的股权;
朔州市森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的股权;
淮北西恩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的股权;
北京智慧星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标的企业6%的股权;
鄂尔多斯市科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标的企业9%的股权;
孙刚持有标的企业3%的股权;
北京博杰纵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3%的股权;
宁波汇聚福辰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企业40%的股权。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批准文号为湘文资办函[2017]10号)。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海南海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47048.78万元,负债总额为385.22万元,所有者权益46663.56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海口汇力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2697.74万元。该评估报告通过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批准文号为湘文资办函[2017]10号)。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备充足的现金,可在摘牌完成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3日内全额支付将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股权无出质。
2.具有良好的经营记录,过去四年,即2013年至2016年按时向登记发证工商局提交企业年报信息。受让方无任何为被告的正在进行的或潜在诉讼。
3.具有良好的税务记录,过去四年,即2013年至2016年按时向税务机关足额缴纳税款;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任一名单。
5.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转让股权所在企业之其他股东。
6.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在未来3年内同转让方或其关联方展开商业合作的受让方。
七、转让基本条件
1. 转让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
2. 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交割期间,企业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
八、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受让后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
2.交易保证金为挂牌价格10%,交易价款由受让方一次性支付。
3.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号:8111 6010 1350 0003 556
九、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在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和线下竞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于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若受让成功,受让方放弃交易,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联系人:王睿 18711026867
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